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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ke defi 是什麼?

Cake DeFi 是在新加坡總部注冊和經營,公司營運符合新加坡的數據保護法和個人資料數據保護法。 設立於新加坡最的的優勢,就是新加坡目前對虛擬貨幣的態度則是比較開放,所以面對監管風險的機率相對低。 團隊的聯合創始人及首席技術官,蔡佑軍 U-Zyn Chua 曾是新加坡政府智慧城市,開發區塊鏈項目的研究員,領導世界上第一個正式推出國家中央數字貨幣的項目,巴哈馬沙錢。 平台在 2021 年 5 月也累積到了 十五萬名用戶 ,總用戶收入也達到了 4900 多萬美元的當月回報,相當於每個用戶平均收約爲 327 美元。 如以上提到的,Cake DeFi 提供了小資本也能參與權益證明的獲利方式。 你可以簡單理解為類似 銀行的定存 ,當你把虛擬貨幣質押給平台,就可以定期獲得 利息 。

什麼是詐騙?

從詐騙名義與方式來看,為了取信於用戶,一開始,詐騙方可能偽裝為一家公司寄送電子郵件,聲稱要在用戶粉專下廣告,或是假冒臉書工作人員透過Messenger傳訊,謊稱要協助進行企業管理平臺,以及廣告相關設定。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什麼意思?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詐欺罪是什麼?

根據刑法上詐欺罪其定義為對他人施以詐術,以虛構、扭曲的言語或是行為動作而使其陷於錯誤,使他人在知道真實情況下,依一般社會認知,必定不願交付財物,然而卻對財產做出處分、移轉、交付…等動作,造成被害人財產上損害時,即可成立詐欺罪。 詐欺構成要件包含哪些? 詐欺罪有四大構成要件,且該四項要件之間須具備貫穿因果關係,才可成立詐欺罪 ! 以虛構、扭曲的言語、文字、肢體或行為…等,傳遞與事實不符之資訊導致他人誤信。 然並不以積極行為為限,若有消極隱瞞行為,致使被害人陷於錯誤,亦包含在內。 被害人在行為人施用詐術下,陷入一個錯誤的思維概念,誤信行為人所主張的不實資訊為真實,倘若在知道真實狀況下,被害人針對是否交付財物會有不同的判斷基準,即屬已經陷於錯誤。 被害人將財產、利益進行移轉或變動的任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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